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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治网瘾疗效遭到质疑
  来源:http://www.39.net 时间:2006-09-08 【加入收藏夹】

  经过10多天的药物脱瘾治疗,前天,最后3名“网虫”走出了宁波市戒毒研究中心。“看看你们,身体状况明显比以前好多了,回去后要多和父母沟通。”出院前,杨国栋教授给他们上了一堂心理课。


  戒毒中心的方医生告诉记者,网迷们回家后都要填一份“随访量表”,定期填写好后交回来,“他们到底有没有戒了网瘾,还要观察一段时间。”而一些“戒网瘾”者表示:他们现在看到网络一点兴趣也没有,连看电视也没了兴趣,不知道这种状况能维持多久。“但真要上一下网,也不会觉得难受。”


  针对杨教授的这一新的治疗方法,医学专家、法律界却传来却不同声音:使用药物治疗,会不会出现后遗症——网瘾没有了,但对什么也都不感兴趣了?国家卫生部有关人员对此更是忧心忡忡,呼吁尽快出台《卫生新技术临床准入暂行办法》。


  两种现象


  网虫称治疗有副作用


  11月26日,杨教授和中心的几位研究人员对6名网虫(其中一个属自费)进行了综合测评,西湖老大(网名)和另外一人已经基本恢复正常,可以出院了。


  西湖老大是参加戒瘾的6人中年龄最大的,今年22岁。他说,借助药物治疗并跟医生进行交流,效果还算不错。


  “出去以后,我可真要脱胎换骨,重新做人了。”记者问他出去以后还会不会上网了,他笑着说:上还是会上的,但不会无节制地上网。网络毕竟还是有用的,比如查查资料呀,适当玩一会游戏放松一下呀,都未尝不可。他表示非常感谢杨教授的这次治疗。并不是每个进戒毒中心的人都有西湖老大这样的治疗效果。


  自称被妈妈骗进戒毒中心的名人堂帅哥(网名)私底下告诉记者,“我本来自己也不想总是上网玩游戏的,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,要是妈妈多和我沟通沟通,早一点给我买部手机,我早就不上网了。”才读高二的他在母亲答应给他买部带摄像头的手机后,才答应来戒毒中心,可没想,“这些天打过针后老头疼,不想吃饭,总是呕吐,也不知那药会不会有啥副作用?”


  另外几名网虫也都很有同感,称打过针之后难受得很。“现在杨教授不让我们出去,我们也只能呆在这里睡觉,睡一辈子算了。尽管对上网没兴趣了,但我们现在好像是对啥也不感兴趣了。你没发现这几晚上电视也都没人看了?”


  教授论点


  药物戒网瘾只是一种尝试


  “一开始我们用药方面可能量大了点,这也是导致这些网虫们出来后昏昏沉沉,对啥都不感兴趣的一个主要原因,我们正考虑制订一套更科学更完善的方案。”杨教授毫不讳言称,在网虫们10天一个疗程的封闭治疗里,用的就是他们的戒毒药,只是剂量不一样而已。


  “这是我们独创的。”杨教授解释说,戒毒所用戒毒药——莨菪碱,它能通过抑制大脑皮层,使大脑在睡眠、休息过程中恢复肌体系统平衡,最终达到戒除网瘾的目的。


  杨教授十分坦诚地说,他们也只是一种尝试,此前也与宁波市卫生局的有关领导打过招呼,并且也得到了支持。


  等他们第一批尝试成功之后,他们准备正式办理有关手续,大范围推广这种医疗新举措。


  律师说法


  想要戒网瘾须自愿签约


  在戒毒研究中心,记者见到了一份网瘾人员脱瘾治疗协议书,基本上参照戒毒人员的协议书,并没有因为这次具有“试验”性质而增加风险和责任的告知。


  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赵丽华律师对此深表担忧,“任何一种新药或是‘老药新用’,都应该有一个严格的试验过程。用原有的药开拓新的治疗领域,治疗方式、治疗效果等都会不同,风险不可避免。”


  “如果出现有人担心的‘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’,那就是出现了其他不良反应,属于并发损害。患者有权要求索赔。”所以赵丽华认为,即使是出于“自我保护”,戒毒研究中心也应该在协议书中详细地约定风险责任分配,甚至为患者购买保险。“将来万一出现问题,戒毒研究中心绝对不能以免费为由推卸责任。


  专家观点


  医学研究须以人为本


  “用莨菪类药物治疗网瘾,仍然是用作浅麻醉消除‘戒断综合征’,是在适应症范围内改变,应属没有超出范围。”浙江大学医学院药理学教研室主任魏尔清教授向记者介绍说,“但这毕竟属于药物临床试验的范畴,操作时应有程序规范。”


  魏尔清称,根据新颁布的《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,在以人为试验对象时,还应遵守伦理原则和科学原则。伦理原则包含两个方面:一是需要由伦理委员会作出审核,评估受试者到底是受益大还是受损大;二是受试者必须签订试药知情同意书,可能得到的受益和可能遇到的风险都必须说明。


  宁波目前尚无医学伦理委员会,魏尔清称,“可以建议宁波市卫生局为市级医院共同组建一个伦理委员会,在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时就可以更加规范。”


  卫生部科教司技术处宋广霞处长听闻此事,不无担忧地说,“医学研究一定要以人为本,因为人的生命是高于一切的,决不能随随便便拿人的生命胡乱尝试。况且作为医学研究,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,立项、审批、可行性报告、专家论证等等,并不是谁想尝试就可以尝试的。”


  当然,这方面的有关法律、法规是有缺陷的。宋处长以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紧急叫停脑部手术戒毒为例。“目前我国一些医疗单位对某些医疗新技术随意尝试的问题,已引起卫生部的重视。”现有的诊疗名录划分不够仔细和及时,国家在医疗新技术方面亦缺乏专门的管理,已经酝酿多年的《卫生新技术临床准入暂行办法》因为种种原因迟迟难以出台。这不仅造成了目前国内在医疗新技术管理方面的混乱,也对卫生部的监管增加了难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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